中國新聞獎報紙、通訊社新聞專欄代表作基本情況
作品標題 |
(新華調查)搶奪方向盤被判刑 震懾“任性”乘客不再“車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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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日期 |
2018年 11 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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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評 介 |
這是一篇緊扣社會熱點、深入調查分析、提出對策建議,最終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出臺司法解釋的調研報道,體現(xiàn)了新華社報道的責任擔當。 一是報道緊跟當時社會熱點,回應輿論關切。2018年重慶市“10·28”公交車墜江事故發(fā)生后,社會輿論關于加強公交司機安全防護、嚴懲妨害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呼聲高漲。這篇稿件通過對搶奪方向盤肇事者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一新聞事實進行深入報道,有效回應了輿論關切,與群眾訴求“同頻共振”。 二是點面結合,既報道單個新聞事件,又對面上情況進行分析。揭示當前各地對搶奪方向盤行為判罰不一的情況,反映法律震懾力不強的現(xiàn)狀,探討法律“盲區(qū)”。 三是提出行之有效的對策建議,促成司法解釋出臺。結合已有判例,深入采訪權威專家、業(yè)內人士,呼吁有關部門細化定罪量刑標準。最終,成功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出臺司法解釋,完善對“車鬧”行為處罰的法律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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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編 過 程 |
2018年11月28日,山東東平一起司乘沖突案件一審宣判,因搶奪公交司機方向盤,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是重慶公交墜江事故后全國范圍內較早公交車司乘沖突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的案件。 新華調查欄目編輯第一時間聯(lián)系記者,要求對案件進行深入發(fā)掘,重點關注法院判罰依據(jù)、此類事件判罰難點、此次判罰的“標尺”作用等問題。 記者隨即采訪當?shù)胤ㄔ骸⒐驳认嚓P部門,進一步挖掘了案件偵辦過程和法院判決思路,了解了各地處理此類案件存在量刑標準不明確、法律震懾效果較弱等問題。隨后,記者又采訪多位法學界權威專家,提出對策建議,完成稿件寫作。經(jīng)過編輯精心潤色、修改后播發(fā),迅速引起強烈反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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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會 效 果 |
稿件播發(fā)后,得到包括新華每日電訊等64家紙媒,人民網(wǎng)、央視網(wǎng)、法制網(wǎng)等60家網(wǎng)媒,河北公安交管網(wǎng)、安行浙江等46家微信公眾號,騰訊、澎湃新聞等17家客戶端在內的193家媒體采用,總瀏覽量達到300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對于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并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與稿件中所呼吁的內容基本一致,彰顯了新華社調查報道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